“狗日的混蛋东西,”一个小军官骂骂咧咧的道:“谁他娘的这会子来跑来,城外住一夜得了,外头又不是没店住。”
话音未落,便是有马鞭向他抽过来。
“啪!”
一声脆响之后,那个军官脸上顿时就是一条明显的鞭痕。
那个小军官疼的满地乱滚,守门的把总武官赶了来,大怒道:“还没有王法了是不是?来人,将这伤人的擒下来,先狠揍一顿再说。”
“谁敢?”
打人的是张简修,他穿着轻便的绸衫,腰系银带,饰着宝石,腰间的饰玉也是最上等的,加上脚上的丝履,裹缠着金丝银线的马鞭,一看之下,便知道是一个十分有身份的贵公子。
一看到是这么一位主儿,把总咽了口唾沫,知道撞上铁板,来的定是贵人,因为银带饰物,纵是有银人亦不敢用,只得有品级的勋贵子弟,才敢系用。
“这是元辅府里的四公子。”
“是张家四少爷。”
“怪不得这么急赶,听说元辅这几日身子是不大好……”
“嗯,已经有圣旨了,明日文武百官一起到道观佛寺替元辅祈福。”
“嘿,越是这么着,这病的越是不轻啊……”
“噤声,这话可不敢随便乱说。”
城门附近的商家土著,颇有一些眼睛很尖的,当然,京师土著,能识别达官贵人,这本身就是一种生存的本能,在这个大城之中,是有一些权贵,大官,是普通人甚至是锦衣卫,京营士兵,甚至是小太监们都无法抗拒的存在,认得他们,躲避他们,不要在他们的车轮下被无辜的轧死,这就是一种不可轻视的生存本能而已。
一听说是相府的公子,这个把总官顿时就是慌了,不论如何,张居正这十年来权势大过皇帝是无法改变的事实,在普通人眼中,张元辅的权威其实是远远大过皇帝,更不必提普通的公侯之辈了。
“下官实在不知道是四公子的大驾,实在是该死,该死。”
“罢了。”
张简修眼中没有什么太多的怒意,从辽阳一路急赶,连祖承训在宁远迎接他的酒宴都没有参加,甚至没有进城,由官道直接出来,在蓟镇范围,戚继光也派人致意,张简修也没有会晤戚继光的打算,仍然是急行赶路,他自然不会将守城门的小小把总看在眼里,眼光及处,果然看到张居正身边的长随带着几个家人,匆忙赶了过来。
“四爷,”长随打了个躬,急声道:“赶紧跟我们回府吧。”
“父亲大人现在如何了?”
“老爷今日感觉好了一些,但仍然神思不清的时候多。”
“怎地突然如此了?”
“几个医生都说是常年累月处断公务,不得休息,太辛苦,另外,饮食上不曾太小心,痔疮影响脾胃,身体太虚,这一次发作,就有些撑不住了。”
“唉,唉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