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身宽松的十七世纪男款的白衬衫,配上男款的咖啡色长裤还有一双咖啡色的长筒皮靴。艾玛的黑色长发被拢在了脑后,扎了起来。
这么看着她,还真的是有点邻家妹妹的感觉呢。
尤其是配合着乡村音乐,再加上那种俏皮的歌唱风格,赵宏宇有些恍惚。
他觉得,自己好像不是在十七世纪,而是在现代世界玩十七世纪的游戏呢。
萨拉听不懂艾玛的印第安语,不过这并不妨碍她欣赏乡村音乐的曲风。
赵宏宇有语言外挂,所以他可以知道艾玛在唱着什么。
土拨鼠肥肥胖胖很可爱
它喜欢在我家附近打地洞
两个厚厚的大板牙
显得它憨态可掬哟,哟
我家绿树成荫动物多
棕熊、土狼常出没
莫西干的猎人最强大……
好吧,这种歌词完全就是口水形式的,放在现代世界绝对会被吐槽到极点。
不过考虑到艾玛自弹自唱,还要自己弄歌词,如今做到这样一个地步也算是很厉害的了。
毕竟,小姑娘接触这种乐器和曲风,才短短的一个月时间而已。
不过就算如此,能将这种口水歌唱的这样有乡村味儿,也算艾玛强大无比了。
不去理会她的歌词意思,不会有人说什么的。
看看萨拉那陶醉的样子,就可以知道了。
赵宏宇因为有语言外挂,所以才会知道艾玛唱的是什么,如果没有这个语言外挂的话,估计赵宏宇的反应就和萨拉没有什么两样的了。
艾玛唱的很是投入忘我,她真心觉得这种风格的音乐很好,她决定自己一定要学好这种风格的音乐,以后在印第安人之中大大的露一次脸。
一曲美洲印第安乡村“口水”歌唱完,艾玛微笑着抬起头长长出了一口气,今天真是超常发挥了。
咦,你们怎么都看着我呀,萨拉你怎么不数落咱们的丈夫了呢。
这个时候的艾玛才发现,大家都目光闪闪的看着自己,好像自己是什么珍惜动物似地。
“艾玛,你唱的真好。一点都看不出是初学者呢,再来一首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