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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晓已经给了法丽耶一个军衔,所以传令兵才会称呼她为少校。

得到了命令之后,法丽耶脸上一喜,甚至还有些兴奋。

“可算是等到我们出手的机会了,我早就已经等的不耐烦了呢!”

法丽耶这个女孩的骨子里,也不知道是不是藏着暴力的因子。当她得到了张晓的命令之后,不但没有害怕,反而还非常的兴奋。

像是这样的反应,可是大大的有别于一般的女孩子的。

如果是一般的女孩子,像是战争和杀戮什么的,她们可都十分的厌恶。更不要说拎着刀子,和男人一样的去厮杀了。

躲都来不及呢。

可法丽耶却不一样,她因为从小就被当做男孩子来养活,所以性格已经和男孩没有什么两样了。

男人喜欢美酒,锋利的宝刀,法丽耶也都一样的喜欢。

当然,因为性别上的原因,她不可能逃脱这一点。也就是说,好在没有变成百合妹纸,这倒是奥玛酋长比较欣慰的。

毕竟,像是这样的养活女孩,搞不好就养活成喜欢美女的百合妹纸了的。

“贝都因的战士们,属于我们的荣光,属于祖先的荣耀,就让我们用手中的武器去证明吧!”

法丽耶举起了自己拿着短柄火枪的右臂,催动骆驼转回来面对着身后的同伴们高声喊道。

她不会用什么义正言辞的词汇,或者是鼓舞人心的语言来调动自己的同伴们。

但贝都因人的荣耀,的确是要用武器来证明的,尤其是证明给帝国陆军看。

其实法丽耶也不傻,她之所以要这样说,当然有她的理由。

帝国陆军的强大,她已经算是彻底的了解了。

就她看来,论士兵的精锐程度,以及武器的威力,她还没有见过能够超越帝国的存在。

同时,张晓所率领的军队,也不过是宋帝国几十万大军中的一部,是很少的一部分而已。

在和张晓同行的这些天内,法丽耶也没有少旁敲侧击的打听关于美洲宋帝国的事情,而张晓也会假装不经意的透露一些给她知道。

因此,法丽耶算是明白了,帝国的强大那是毋庸置疑的。

虽然贝都因人附庸在了帝国,是一个很正确的选择。但法丽耶想到了自己父亲曾经对自己说起过的担忧,那就是这么强大的一个帝国,虽然他们能够投靠上是一件好事儿。

但,如果贝都因人不能够证明自己的价值,这个好事儿也会变成坏事儿的。

换位思考一下,奥玛酋长的这番话也对。

如果贝都因人这样的强大,那么前来附庸的部落不能够证明他们的价值,想来贝都因人也不可能给与其太高的地位和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