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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他早上忘了吃药!”

……

这刚离开爸妈爷爷奶奶管束的孩子就是难带,晚餐时明明在泮溪酒家吃的超饱的郑佳怡,十一点多的时候,还不睡觉,拉着金翎过来找冯一平,还要让他请吃宵夜。

上次带他们去了石碑东,这次就近在流花湖公园附近找地方,郑佳怡挽着金翎的手,看着这个时候还那么热闹的夜市,感慨了一句,“参加了工作真好,真自由,想干什么干什么,在学校里,这个时候早就熄灯了。”

冯一平看着经过的一家粥城后门那,几个就着昏黄的白炽灯埋头洗碗的姑娘说,“少女,二十岁的时候,你想着快快到三十岁,相信我,等你真到了三十岁的时候,肯定又会怀念二十岁。”

金翎和郑佳怡同时奉送给他一个卫生眼,“好像你有三十岁似的。”

“你们还年轻,都不懂,男人的年龄,主要看心境,从心里年龄来讲,我早就三十多岁了,你们应该叫我叔叔。”冯一平觉得这一刻少了一样道具,这时洒脱不羁的叼着一支烟最好。

“切!”这是郑佳怡。

“小弟弟!”这是金翎。

“金姐,我看前面那家人好多哦,肯定不错。”

“就那家吧。”

说真话怎么就没人信呢?冯一平泱泱的跟上去,这时,后面传来一个迟疑的女声,“冯一平?”

第二百五十六章 又一个女同学

冯一平回头一看,人行道边上,站着一个女孩子,在昏黄的路灯和粥店招牌变幻的彩光下,看不大清楚,依稀就是刚才扫过一眼的那几个洗碗姑娘中的一个。

“你是?”他停下来问了一句。

“真是你?”姑娘朝前走了几步,“不认识我了吗?”

声音好像有点熟,冯一平凑过去看了一会,才试探着叫出一个名字,“温红?”

“是我,你认不出来了吧!”温红把头上那顶有点泛黄的厨师帽摘下来,用手背拂开黏在额头上的几绺头发,有些疲惫的笑着。

不是认不出来,是有些不敢认。

眼前的温红,和初中时的那个同桌,真是天差地别。

她比以前瘦了,身上带着浓浓的油烟味,穿的还没有在校时穿的好,里面是一件黄色的,皱皱巴巴的衬衫,可以清楚的看到领子上的汗迹,衬衫外面,套着一件一看就很廉价的黑色薄开衫毛衣,外面罩着围裙,脚上踏着一双黑色的雨鞋,整个人显得老气又邋遢。

怎么看,怎么不像是个二十岁的姑娘。

重要的不是这些,一眼看去,她不仅是脸色很疲惫,连眼睛里都透着深深的疲惫,这种疲惫,不只是体力透支的结果,心力应该也透支的厉害,让人见了,就徒生悲凉之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