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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办法,他只好说,“我就知道瞒不住想扎克你这么敏锐的人。”

扎克伯格说的没错,确实是ebay主动委托领英找到扎克伯格的。

在猎头行业,这样的事本来就不少见。

对很多企业来说,他们总觉得最合适的管理人员,就在竞争对手的公司里。

如果在目标不多,也就是像这一次,看重的只有扎克伯格一个,不适合采取谷歌他们那样有些流氓的手段:在微软员工上班的必经之路上,竖立大幅的招聘广告牌。

类似这样的情况,委托给猎头公司,就能少了很多尴尬,以及纠纷。

让扎克伯格到ebay担任cto,自然是惠特曼和ebay主动让领英这么干的。

话说,当初得知冯一平让一个刚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,来负责他显然相当看重的印度地区,也在印度有安排的惠特曼,刚开始有些嗤之以鼻。

在印度有那么多安排,对印度寄予了那么大的期望,最后竟然把所有的印度事务,交给那样的一个年轻人,那不是瞎胡闹吗?

她可不会认为扎克伯格也是天才,天才哪有这么多?

一般而言,天才都是排外的。

像惠特曼这样,年轻时其实声名不显,但因为负责ebay后的耀眼功绩,她自然认为,自己年轻时的表现,同样很天才。

但冯一平现在非常年轻,而且他的表现,再天才不过,这就让惠特曼有些不爽,就算她年轻时是天才,那也比不过冯一平。

结果,你现在又找来一个比你还年轻的家伙,一副这个小伙子也是天才的样子,拜托,天才有这么多吗?

但是接下来,扎克伯格的工作成果,让惠特曼以及那些和她有一样想法的人,大吃一惊。

就冲他的这些作为,他确实是可以称作天才的。

再一打听,他居然在学校时,就凭一己之力,写出了类似facebook一样的产品,不过是时间上要迟一些,惠特曼感慨冯一平运气好的同时,也决心要做些什么。

后来,她解决好了ebay内部的问题,空出cto的位子来,再委托领英拿着一份条件优厚的合同,找到扎克伯格。

被扎克伯格揭穿事实真相的布鲁斯,很干脆的说,“这毕竟是ebay,我想你对它肯定也有了解,我想你应该也同意我们的看法,它确实给你提供了一个可以完全施展你才华的机会。”

扎克伯格依然对布鲁斯的这些说法,非常无所谓。

难道你们没看出来,我的才华,不仅仅只在技术方面吗?哼哼,ebay,要是亚马逊,没准我还真有些心动。

受冯一平影响,扎克伯格显然也对亚马逊印象更好,即便它此时的实力,尚不如ebay——惠特曼要是知道,怕是得气死。

“ebay,是也想发展社交业务?”扎克伯格又问了一句。

这个问题,又让布鲁斯有些为难。

虽然ebay没说,但即便从布鲁斯的角度看,在这样的时候,以这么优厚的条件,挖扎克伯格去担任cto,要说他们对社交没兴趣,那显然是没人信的。

确实,惠特曼就是有这个用意,她找扎克伯格的本意,也是如此,社交,那能给ebay带来多少流量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