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星朗听明白了:“大将军,您是说……这次出塞迎击扎木合,不过是一场演习?”
“也不能这么说,该打的仗还是要认真打,扎木合就是姬周国西境的一块毒瘤,不彻底除掉他,我们的后代会一直受到他们的威胁。这样的机会是很难得的,我希望你们能把握好机会,尽快熟悉与草原游骑做战,星朗,这里你与草原游骑做战的经验多一些,费些心多指点指点别人。”
“末将明白。”郑星朗应道。
“远京,今天还是没发现一点异常么?”钱不离又转向了杨远京。
“没有。”杨远京摇了摇头,沉吟一下,突然笑了起来:“往常扎木合的斥候被我们杀怕了,远远看到我们转身就逃,我的弟兄们全是仗着马快才能猎杀他们的,不过今天他们却变得勇敢了,竟然有两拨斥候抢先向我们冲刺,哈哈……结果他们一个也没能逃回去。”
“莫非扎木合又重新组建近卫轻骑了?明知是死还敢挑衅!以前只有他的近卫轻骑才有如此捍不畏死的战力,可惜都毁在了大将军手里。”郑星朗冷笑一声:“他们的装束是什么样的?”
“郑将军说的有道理,他们的装束确实与其他的斥候不一样。”杨远京沉吟片刻:“他们身上的衣物么倒是杂七杂八的,什么样都有,但每一个斥候头上都戴着一顶白色的翻毛皮帽,看着挺暖和,末将倒是搜罗了几顶帽子,只是那些人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洗过澡了,皮帽里面都发黑了,脏得很,臭气熏天啊,如果郑将军想要一顶的话,末将得让人先去洗晾一下。”
“白色的翻毛皮帽?”郑星朗蓦然站了起来:“快去,快给我拿一顶来!”
杨远京是一个非常机灵的人,眼见郑星朗竟然不经过钱不离允许,就对自己大呼小叫的下命令,明白事态紧急,他转身就冲出了帅帐,时间不长,手里拎着两顶皮帽又冲了进来。
郑星朗接过皮帽,扫了两眼,旋即转身对钱不离说道:“大将军,您的计划必须要改动了,末将敢肯定,这是白狼族人带的帽子!”
“白狼族?”钱不离惊讶的问道。
“没错!七年前末将的年纪还小,是头一次上战场,正好遇到扎木合约和了白狼族的士兵,一起进攻夹脊关,当时末将也缴获了一顶翻毛皮帽,所以印象非常深。”郑星朗叹了口气:“这种帽子都是用雪狼皮做的,雪狼是狼的一支异种,分布在极北之地,白狼族的人喜欢驯养雪狼,就象我姬周国人喜欢驯养猎犬一样,只是……近年来白狼族一直在全力抵抗金帐汗国的压制,他们怎么还有余力来这里?!”
第三一四章 出乎意料的血战
雪狼不可能知道狮子的威猛,遨游的大鹏不可能理解鲨鱼的凶残,这是地域形成的隔阂,同样,白狼部的甘麻刺无法了解钱不离是个什么样的人,他知道扎木合曾经败在钱不离手下,但在草原儿女心中,因为生活富足而显得有些孱弱的南人是不堪一击的,与他们这些与天斗、与地斗、在恶劣环境中成长出来的勇士无法相比!往日一个飞鹰部落就逼得姬周国不得不据关死守,现在两个部落联手还不能大胜姬周国么?
南国是富饶的,那么有数不清的金银财宝,那里有数不清的奴隶,那里有数不清的娇艳的美人,那里有数不清的绫罗绸缎,谁不希望自己能生活得更舒适些呢?自己没有的那就去抢来好了!
甘麻刺得知自己的斥候被天威军猎杀之后,勃然大怒,一意亲率大军为白狼部的勇士报仇雪恨,而扎木合明白一荣俱荣、一损俱损的道理,他再三苦劝甘麻刺,可惜他们两个人的地位是平等的,扎木合的劝说起不到什么作用,最后,他只得率领大军配合甘麻刺进攻钱不离的大营。
钱不离只想练兵,并不想打硬仗,可是他无从预料白狼部的加盟,纵使在郑星朗点出白狼部很有可能已经佣兵南下之后,钱不离只是从宏观上调整了自己的计划,却轻忽了白狼部甘麻刺的狂傲,毕竟,钱不离不了解甘麻刺。
没有一个人的谋策是十全十美的,钱不离只是一个年轻人,自不例外,一场大混战就在违背了两个当事人、钱不离和扎木合的意愿的情况下展开了。
战争中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,这个意外对钱不离来说是无奈的。
天威军中有两万余名常备军,钱不离特意把他们安置在前营,就是为了让他们在战火中尽快成长起来,遗憾的是,他们让钱不离失望了。受文化的限制,白狼部的士兵没有什么战术配合,更不会试探,一旦开始进攻就是一拥而上,这种简单的战术在有些时候却能发挥极大的威力。
最先涌上来的是三千余匹壮硕、凶猛的雪狼,雪狼是极北之地食物链顶端的动物,它们的后肢弹跳力惊人,全力跃起时几乎能达到两米的高度,它们锋利的爪子可以让它们爬上光滑的冰山,天威军前营两米半高的栅栏根本拦不住雪狼,除了在铁蒺藜和陷阱下出现些许损失之外,大部分雪狼已经如闪电般冲到了天威军前营中。
游猎的经验让雪狼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嘴,它们腾空而起,鲜红的狼吻会准确的凑向人的咽喉,它们的爪子会挠向人的眼睛,它们甚至懂得在士兵的胯下钻过,并回身一口,咬烂士兵的裤裆,常备军本来就缺少临阵经验,面对着数不清的猛兽,他们愈发恐慌起来,惨叫声此起彼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