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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就算是如此,也不能说我是谁就是个东夷人,一个连自己叫什么都说不出的人会一定知道自己的人种么?公孙鞅不信,但这种文字的确是有可能算东夷文字。是不是不知道,但无论怎么说,再要问,我是谁想也是不会说了,所以公孙鞅也就不打算再问下去了。

就当那是东夷文就是了。

但郑重却是从这些对话中得到了一些毛头,在他看来,我是谁纵然不是一位王子,也是位大祭祀般的人物了,传说这种人都有秘法大智慧,所以不能得罪的。

同时,这身份也显示出了我是谁的高贵。

所以,郑重拿出了一些好玩意。

四把剑,一把吴勾,两支长殳。殳,音shu,属于棒类,后世叫棒(《武经总要前集》卷十三)。它分三种,一种有锤状的铜箍和上出的矛刺;一种也有这两样,但锤状铜箍上还有旁出的刺,类似宋代的狼牙棒;还有一种完全不同,只有管状的铜头,无锋,曾侯乙墓的遣册叫“晋殳”。

我是谁选了吴勾,他对这种锋口长的兵器十分喜欢,这样的长口,可以更方便给人加大伤口,虽说刺死砍伤,但在这种医疗落后的时代,加大的伤口等同于死亡。军队里正常是不会给重伤士兵治伤的,没死就是大幸,至于断手断脚,回家烧香去吧,以后军队再也不会征你的徭役了。直到清朝,军队里的重伤者,一般都是给赶到野地里,自生自灭,如果有没死的,也许还会要求战友补上一刀,甚至于自己人就把他们杀光了。因为放任重伤员,是有可能造成时疫的。

不过,有一口剑太漂亮了,我是谁很喜欢,就拿了,正应了公孙鞅的话,不要钱,能拿就拿了。这口剑拿得郑重头疼,因为那的确是口好剑,在这个时代,甲具贵于一般的戟殳,但剑,无疑比甲还贵。

那口剑的确不算神品,但也可说得上是上品之剑了,这样一口剑足可以拉拢到一个高明的剑手为其效力。

“这的确是口好剑。”看出我是谁更在意那把吴勾,郑重有些为那把剑叫屈。

“只是漂亮罢了,你看看,这剑的身形没有弧度,上面也没有放血槽,长度也太短了,剑柄更是不好,回去要包包布,不然杠手,不过做做装饰还可以。”

“放血槽?”郑重不是很明白。

“就是说,在这剑身上没有留一道沟,有这样一道沟,一剑刺入人体,血就会顺着这条线往外……滋……你说是不是?”

郑重给说得倒吸一口凉气。这真是一个疯狂的人,他的手上也不定有多少人的血。

不过,他说的话显然很有道理,在剑身上加一道血槽……不过真加的话,就会让这口剑身没了这格子花纹,还真是两难呀。

“说到这里就要看看这东西了,你看看,这头子就这么一点点,长兵器我想要刃头长一点的。”我是谁对殳不满意,他觉得这东西力量上是有了,但没有刃头。我是谁练过大枪,他想要大枪,没有白蜡杆子,多少有铁杆子吧,这样不就重了?

戈和戟是士兵用的,一般大人物谁会用这个?拿出猛将用的殳,我是谁竟然不满意?

郑重没辙了,他想了想,也不能真的没撤吧!干脆,拿出了一对兵器。

“这是什么?”我是谁问,但他也猜出了大部。

那是一把短剑和一支长杆。

“楚国有一种长锋的刺矛,叫黄锋刺,想来你一定是喜欢的,可是我们这里没有,也没想到,不过我这有铍,此兵在秦、赵都是很受欢迎的。”

第6章 都是看不透的人

剑是短剑,比矛长,但比一般的剑短,大约人的小臂还要多点,那杆子更有一人高多,连在一起,立时就是一件长兵器。